本书纯属虚构不属于任何时代,架空!!!勿带入现实!带脑子请寄存一下!嘎嘎 大宣王朝末年,外有群狼环伺,内有祸国妖后。 黑水府,作为宣国北部最寒冷的府。 “哎?” “小陈三小子还回来干啥?你爹给你除名报匪了!” 脑子还有点懵的陈山感觉耳边嗡嗡嗡的,听起来倒是有些耳熟,然后他更懵了。 穿了! 真的穿了! 只是,陈山心中狂怒,我的嫩模,我的游艇。 好死不死,还特么的穿到了一个自己不认识的时代,他想死啊。 愣神之间,一股记忆如潮水般的涌了出来。 原来,他还是地主之子啊。 原主也叫陈山,家中排行老三。 家里在这一片,也算是有钱有势,光是房基地就有5晌地,就说多有钱吧。 可就在三天前原主干了一件事儿。 看上了一个姑娘,姑娘也看上了他。 看上了三十里外的徐家姑娘,这年月虽然也有自由恋爱一说,可还没有影响到黑水府,居然要给人家姑娘领走,但是却被人家娘家人给发现了。 嗯,大概率就是私奔被发现了。 陈山被揍了一顿,心里那个气啊,想我陈山也是家大业大的,当时放下狠话:“等老子用八抬大轿抬着我心爱的姑娘进门!” 惹得周围人哈哈大笑。 八抬大轿,这辈子你也用不上啊。 浑身红肿回了家,进门第一件事儿就是跟他爹说我要娶媳妇。 但老爷子哪里能同意啊,不知道姑娘啥人你看了一眼就娶?肯定不行呀。 可陈山也是犯浑,威胁家里人:“这辈子我非徐家姑娘不娶,你们要是不同意我就上山当土匪,自己挣家当。” 当土匪来钱快,谁都知道啊。 老爷子气的够呛! 陈山也没真想当土匪,好好地主少爷不当,当什么土匪啊,麻溜的就跑了朋友家玩去了。 一玩就是三天。 好家伙,可把他爹吓坏了。 “祸事,祸事啊,这逆子真的跑了?”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