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岛。 1989年。 小破屋内。 一个年轻人浑身冷汗的从床上惊醒。 随后,庞大的记忆涌入他的脑海! 我叫叶天强! 我穿越了! 而这个新身体的原主人竟然是一名卧底警察,已在洪兴潜伏了整整两年,成了b哥手下的小弟马仔。 意识到这一点后,他心潮澎湃,暗自决定既然命运重新给了他活一次的机会,他定要在这个风云激荡的年代闯出一片天地! 就在他思索着未来的路要怎么走,如何出人头地之际,房外突然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。 叶天强连忙从床上爬起,随便套上了件大裤衩,打开房门,来到了客厅。 刚一出门,他便看见一个染着黄发、身穿t恤和牛仔裤的年轻人提着一袋饭菜从外头走了进来。 那年轻人看到叶天强,便露出一脸笑容:“强哥,你醒啦!我刚从外面带了午饭回来,咱俩一起吃吧!” 叶天强知道,这个年轻人叫飞仔,年纪二十出头,也是b哥的手下,与自己关系甚好,两人合租在这套房子里,成了舍友。 微微点头后,叶天强问道:“你带了什么好吃的回来?” 飞仔嘿嘿一笑,随即说道:“当然是你最喜欢的叉烧饭啦!赶紧趁热吃吧,冷了可就不好吃了。” 说着,他便在茶几边放下两个小凳子,将带来的饭菜摆放在桌面上。 一份叉烧饭,两罐啤酒,这就是他们简单的午餐了,作为底层的古惑仔,吃喝自然比不上那些有钱的大哥。 即便手头稍宽裕,他们也往往选择潇洒一下,去泡泡妞花个精光。 叶天强摸了摸肚子,坐到茶几旁,打开自己那份盒饭,拿起筷子吃了几口,味道确实不错。 这时,飞仔打开两罐啤酒,递给叶天强一罐,笑道:“强哥,别光顾着吃,来,咱俩喝一杯!” 叶天强接过啤酒,与飞仔碰了碰,抬头猛喝了几口,冰镇啤酒下肚的畅快,让他忍不住舒了一口气。 飞仔似乎心有激动,喝了几口啤酒后低声说道:“强哥,告诉你个消息,我的call机刚接到通知,b哥让咱们下午五...